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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人口概况
威海市情

基本职能

   威海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计

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
 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

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

定全市计划生育政策、规定,推动人口与计划生

育工作的综合治理。

  (二)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、

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指导各市区实行人口与计

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

评估;制定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

施;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

  (三)组织计划生育工作及有关人口问题的综

合性、前瞻性研究;协同有关部门制订计划生育

科学研究总体规划、计划,并组织实施;组织计

划生育重大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申报或受省

委托进行评审、鉴定工作以及新成果、新技术的

转化、推广工作。

  (四)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

理,检查指导各市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工作,

协同有关部门指导优生优育的宣传、咨询及一

般性技术服务工作。

   (五)组织指导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

作,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
   (六)编制省和市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,

检查指导计划生育系统事业经费和其它资金的管

理使用;编制计划生育药具计划,指导和监督药

具的供应与管理。

  (七)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、规划,

组织计划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。 

   (八)指导各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和有关计划生

育社会团体和工作,承办市计生协会的日常工作。

   (九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根据职能设置,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职能科室。

(一)办公室 

 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政务工作,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信息、外

 事、保密、保卫、督办、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;负责委

 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、人事、劳动工资管理、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,指

 导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;负责编制省和市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,

 检查指导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其它资金的管理使用;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

 的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。

  (二)政策法规科

    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研究拟

 定我市计划生育政策,监督检查执行情况;负责全市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

 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建议;组织进行我市人口问题的前瞻性、综合性研究;

 管理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;负责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政复议和应

 诉工作;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;承担市计生协会的日常工作。

  (三)规划统计科

    拟定全市人口发展的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市

 区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,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

 估;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。

  (四)宣传教育科

    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协调有关部

 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,制定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及干部培训

 规划、计划并指导实施;管理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。

  (五)科学技术科

    协同市科委制定计划生育科研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计划生育

 重大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评审、鉴定、转化和推广应用;负责计划生

 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,组织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;协同有关

 部门指导优生优育的宣传、咨询及一般性技术服务工作;负责计划生育科

 技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

主办单位: 威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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